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来源:孙大圣编辑:找房网发布日期::2022-09-12浏览次数:12

摘要:在房产交易市场,经济适用房也是经常能遇到的一种房源,但是人们对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的相关知识又不是很清楚,一般来说违反政策购买经济适用房有两种,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今天的问题吧。

在房产交易市场,经济适用房也是经常能遇到的一种房源,但是人们对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的相关知识又不是很清楚,一般来说违反政策购买经济适用房有两种,一种是借名买房,另一种是黑白合同,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今天的问题吧。

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

一、借名买房:“借名买房”是即指不符合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以他人有资格的名义来购买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证上的权人为名义上的购买人,但是实际上出资的却是另外的人。一般借名买房的双方当事人在会购房前私下签订协议,对借名的行为做出约定:

双方明确地约定一方将自己拥有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号让给他方;双方不明确约定房号,只签订协议约定,而房屋购买后房屋的权利将归属于实际出资的一方。这种情况下起纠纷通常是因为房屋的所属不明确,而法院判决倾向将是实际出资人会享有经济适用房的长期居住权。

二、黑白合同:“黑白合同”则是指在对购买时间不足五年且不满足上市交易的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将以经济适用房当时的原价进行交易。这种合同表面上是按照原价转让经济适用房,实质上是买卖双方同时约定过高的装饰设备的补偿款,保证卖方能从中赚差价。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可以,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2、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的相关内容。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划拨的方式,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指导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本文来源:房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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